土地登记必须依法进行。我国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实体法律依据和程序法律依据。
一、实体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土地所有制、土地权属的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土地权属的规定。
3、1962年9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对生产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确认土地权属,开展土地登记工作的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章专门对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做出了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土地抵押的范围、抵押登记效力等的规定。
7、《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二章以一章的篇幅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登记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8、《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件》。
9、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二、程序法律依据
1、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
2、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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