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宜袁国土挂告字[2008] 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宜春市国土资源局袁州分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三阳镇集镇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要求
1、土地出让位置:三阳镇华夏路北侧西段地块、沿河街北侧地块、阳明大道东侧地块(详见红线图)。
2、出让面积及规划用途:华夏路北侧西段地块1759.73平方米,商住用地;沿河街北侧地块3124.45平方米,商住用地;阳明大道东侧地块682.55平方米,商住用地。
3、出让年限及规划指标要求:华夏路北侧西段地块商业40年,住宅70年;容积率≤4.6,建筑密度≤75%,绿地率≥20%;沿河街北侧地块商业40年,住宅70年;容积率≤4.8,建筑密度≤75%,绿地率≥20%;阳明大道东侧地块商业40年,住宅70年;容积率≤4.7,建筑密度≤73%,绿地率≥20%。
4、以上地块为现状土地出让,有关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拆迁安置、附着物和其他附属物(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由竞得人与三阳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协调解决。
5、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0天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6、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部门下达的规划设计要求、建筑红线依法合理开发建设。
二、出让方式及起始价
以上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华夏路北侧西段地块出让起始价定为76.02万元,增幅价3万元/次,竞买人缴交竞买保证金定为15万元;沿河街北侧地块出让起始价定为129.35万元,增幅价4万元/次,竞买人缴交竞买保证金定为25万元;阳明大道东侧地块出让起始价定为27.58万元,增幅价2万元,竞买人缴交竞买保证金定为5万元(以上地块成交价不含契税和交易服务费等)。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交易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2008年9月14日上午9时至2008年9月24日下午3时,交易地点为宜春市国土资源局袁州分局。
五、报名事宜
参加竞买者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9月23日下午5时止的工作时间,到袁州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华夏路北侧西段地块15万元人民币、沿河街北侧地块25万元、阳明大道东侧地块5万元(按规定到帐时间)。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9月24日上午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有意向竞买者可于出让公告发布后,到袁州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索取相关资料和文件及咨询、考察。
六、联系方法: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秀江西路181号市国土资源局袁州分局一楼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7028633
联 系 人:袁先生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袁州分局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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