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袁州分局行政事业收费标准 |
|
|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05-10-27 9:45:15 |
| |
|
项目名称
|
批准机关文号
|
收费标准(元)
|
| 矿产资源补偿费 |
国务院第150号令、江西省人民政府第35号令 |
按国务院规定征收 |
| 采矿权登记收费 |
价费字[1992]251号 |
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换证100元 |
| 矿山资源勘查登记 |
价费字[1992]251号 |
50--100元/证 |
|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 |
财综字[1999]74号第5条、国务院令240、241、242号令 |
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
|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
财综字[1999]74号第6条 、国务院240、241、242号令 |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次缴纳,但探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 |
| |
|
|